各市、縣(市、區)經信局:
根據《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》《關于組織開展2026年浙江省綠色低碳工廠工業園區遴選申報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經申報單位自主申報、地方經信部門推薦、專家評審、公示等程序,確定了2026年度浙江省綠色工廠、綠色工業園區名單,現予以公布。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新培育省級綠色工廠549家、綠色工業園區5家。按照動態管理要求,經各地經信主管部門核實,我廳將此前發布的2家省級綠色工廠、1家省級綠色工業園區移出名單,2家省級綠色工廠、1家省級綠色工業園區變更名稱。
二、請各地進一步深化對綠色工廠、工業園區的指導服務和動態管理,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,充分發揮綠色制造標桿示范作用,并積極用好綠色金融政策推動制造業綠色低碳發展。
附件:
1.2026年度浙江省綠色工廠名單
2.2026年度浙江省綠色工業園區名單
3.浙江省綠色工廠、綠色工業園區調整名單
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
2026年10月16日
附件1

附件2

附件3
















